富临集团控股(01443)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 富臨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 聯交所頒佈的企業管治守則項下守則條文規定須成立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並 採納職權範圍如下。 組成 2. 提名委員會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根據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各董事會成員 稱為「董事」)決議案成立。 成員 (股份代號:1443)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 1 - 前言 11. 提名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準備回答任何股東就提名委員會事務提出 的疑問。 12. 倘提名委員會主席未克出席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彼須安排提名委員會另一成員(或 如該成員未克出席,則其正式委任代表)代為出席大會。該人士須準備回答任何股東 就提名委員會事務提出的疑問。 會議次數及會議程序 - 2 - 3. 董事會不時在各董事之中委任提名委員會成員。提名委員會成員數目將不少於三名 (其中最少有一名成員屬不同性別),其中大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會 議的法定人數為提名委員會任何兩名成員,而其中一名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4. 提名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