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集团(00590) - 审核委员会 - 职权范围书
2024-11-26 11:11

審核委員會 - 職權範圍書 1. 成立 1.1 根據六福集團(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於 1999 年 2 月 1 日召開之董 事會會議,董事會(「董事會」)決議成立一個董事會轄下的委員會,稱為 審核委員會(「委員會」)。 2. 成員 第1頁, 共7頁 2.1 委員會的成員須由董事會從本公司中的非執行董事中委任,而大部份成員 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且當中至少須有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具備適當專 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 2.2 委員會須由不少於兩名成員組成,而大部份成員必須為獨立人士。 2.3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2.4 現時負責審核本公司賬目的核數公司的前任合夥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較 後者為準)起計兩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的成員: (i) 他/她終止成為該公司合夥人的日期;或 (ii) 他/她不再享有該公司財務利益的日期。 3. 秘書 4. 法定人數 4.1 會議法定人數須為兩名成員。正式召開及達到法定人數出席之委員會會 議,應有權行使賦予委員會或其可行使之所有或任何職權、權力及酌情權。 5. 會議 6. 會議通告 第2頁, 共7頁 3.1 委員會秘書須由本公司之公司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