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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集团(00590) - 提名委员会 - 职权范围
2025-06-26 13:29
  1. 成立 1.1 根據本公司於 2011 年 11 月 28 日召開之董事會(「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決 議成立一個董事會轄下的委員會,稱為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 職權範圍書 2. 成員 3. 秘書 4. 法定人數 4.1 法定人數須為三名成員,當中包括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一名執行董事。經 適當地召集及有法定人數出席之委員會會議,可充份地行使全部或任何賦予 委員會或其可行使之職權、權力及酌情權。 第1頁, 共4頁 2.1 委員會的成員(「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委員會須由至少五位成員組成, 而至少一名成員為不同性別。 2.2 委員會主席將會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成員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2.3 如委員會主席及/或被委任之代表缺席時,其餘出席的成員須推選其中一位 成員主持會議。惟當處理有關主席繼任人事宜時,董事會主席不能出任委員 會主席。 2.4 只有成員方有權出席委員會會議。但若有適當需要,其他人士如行政總裁、 人力資源部主管及外界顧問可獲邀出席所有或部份會議。 3.1 公司秘書或其代理人須作為委員會秘書。 3.2 委員會可不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