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环保集团(00923) - 致新登记股东之函件 - 选择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及回条
Integrated Waste Solutions Group Holdings Limited 綜合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可 (i)以英文及╱或中文印刷本(「印刷 本」);或(ii)以電子方式透過本公司網站(www.iwsgh.com)及「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網上版本」)向股東提供公司 通訊 (註) 。 本函目的為確定股東對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選擇。請填妥在本通知背面之回條,並使用郵寄標籤(僅適用於香港投寄)透 過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寄回至本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 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923-ecom@vistra.com。 如 閣下選擇網上版本並已在指示回條內註明 閣下之電郵地址,我們將會在每次有新的公司通訊在上述本公司的公司通訊 官方網站登載時,於該公司通訊發出當日以電郵方式通知 閣下。倘 閣下未有提供電郵地址,本公司將會以郵寄方式知 會 閣下。為支持環保,本公司建議 閣下選擇網上版本。 倘若本公司於2025年8月26日或之前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