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6008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行为,提 高总经理的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促使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活动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 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