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佳科技(00103)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首佳科技製造有限公司 董事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書 根據於一九九九年生效之最佳應用守則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成立。 1. 職能 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由首佳科技製造有限公司(「本公 司」/「首佳科技」)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委任。審核 委員會需審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之財務匯報、風 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原則,以及維持與本公司核數師適當的關係。 2. 成員 3. 秘書 5. 出席會議 6. 股東周年大會 審核委員會之主席或(如其缺席)另一名成員(必須為獨立非執 行董事)須出席本公司之股東周年大會,並回應股東就審核委員 會之活動及責任作出之提問。 3.1 審核委員會之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 第 1 頁,共 9 頁 2.1 審核委員會須由董事會委任,且須由最少三名審核委員會 之成員(「成員」)組成。 2.2 成員須全部由非執行董事組成,當中大部份成員須為獨立 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最少一名具備合適專 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2.3 審核委員會之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 事。 2.4 倘審核委員會亦包括非執行董事,則屬本公司現有核數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