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01109) -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8 条作出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 : 1109) 根據上市規則第 13.18 條作出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上市規則第 13.18 條作出,內容有關借款人作爲借款人、本公司及華潤 集團作為擔保人、项目公司、特定銀行及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特定銀行及金融機 構作為委託牽頭安排人及賬簿管理人、特定銀行及金融機構作為委託牽頭安排人、 融資代理行及擔保代理行簽署該融資協議(相應定義見下文)。該融資協議訂明(其 中包括)對華潤集團施加特定履行責任。 本公告乃由華潤置地有限公司 (「本公司」)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 「上市規則」) 第13.18條作出。 定期貸款融資協議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冠騎有限公司(一家物業公司持有其全部發行股份100%的實 益權益的公司)作為借款人(「借款人」)、本公司及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華潤集團」) 作為擔保人、Dragon Rider Development Limited(一家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