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国际(00336)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華寶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 的 職權範圍 (經本公司董事會於 2012 年 2 月 27 日採納及於 2013 年 9 月 26 日、 2018年11月22日及2025年5月15日修訂) (此乃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有差異,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總則 為建立本公司董事提名制度,完善董事的繼任計劃,並按上市規則要求,為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特設的委員會。 成員 會議次數 權力 工作範圍 10. 委員會的工作範圍如下: 提名準則 第 1 頁 , 共 3 頁 (b) 在不影響上述一般性的情況下: 1. 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的三名董事組成,成員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委員會至少委任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成員在任期間如不再擔任董事職 務,將自動失去本委員資格,並由董事會委任空缺成員。 2. 董事會須指定委員會三名成員中的其中一人為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 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重選可以連任。 3. 委員會之秘書須由公司秘書擔任,若其缺席會議,委員會可不時委任具備適當資 格及經驗之任何其他人士擔任委員會秘書。 4. 委員會每年須召開會議至少一次;若因工作需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