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景控股(02193) - 建议採纳本公司第四份经修订及重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建議修訂本公司第三份經修訂及重述組織章程大綱及 細則(「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以 (i) 更新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使其符合上市規則中 就有關進一步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舉行混合式股東大會及上市發行人提供電子投票方式的 相關修訂;及 (ii) 納入若干內務修訂(「建議修訂」)。鑒於建議修訂的數目,董事會建議採 納合併所有建議修訂的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作為第四份經修訂及重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以取代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建議修訂及建議採納新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須待本公司股東(「股東」)於本公司應屆股東週 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的方式批准後,方始作實,該股東週年大會現訂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召開。 1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在股東週年大會上提呈的事宜、有關建議修訂及採納新組織章程大綱 及細則的進一步詳情以及股東週年大會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