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 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 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 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绍兴贝斯美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 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