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河控股(00498) -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Blue River Holdings Limited 藍 河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498)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 之職權範圍 1. 會員 2. 秘書 2.1 本公司的公司秘書必須擔任委員會秘書的職務及其(或如其缺席,則其正 式委任代表或任何一名成員)必須為委員會會議的秘書。 3. 會議 - 1 - 5. 目的 5.1 委員會向董事局負責:(i)於董事局成員任命的過程中作領導;以及(ii)物色及 提名董事候任人選供董事局批准委任。 6. 授權 - 2 - 3.4 會議可以會面、電話或視像會議方式舉行。成員可透過所有參與會議的人士 均能聽到彼此的談話之會議電話或類似通訊設備參與會議。 3.5 任何委員會會議的決議案必須經大多數出席的成員表決,方可通過。 3.6 經所有成員簽署的書面決議案具有效力及作用,猶如委員會正式召開及舉行的 會議通過的決議案無異。 3.7 除非本文文義另有所指,凡有關董事局議事程式的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細則法規, 細節上作出修改後乃適用於委員會的議事程式。 3.8 委員會會議紀錄的初稿及最後定稿必須在會議結束後一段合理時間內先後發 送全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