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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68856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PSR TechPSR Tech(SH:688565)2025-07-29 10:0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 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 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 30%以上时,股东会选 举或更换 2 名以上董事的议案。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 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