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 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作为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盐 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 的各项准备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