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仕达控股(01168) - 须予披露交易-移交学校业务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 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68) 須予披露交易- 移交學校業務 移交協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年3月3日(交易時段後),轉讓方、受讓方及該學校訂立移交協議,據 此,轉讓方同意移交而受讓方同意接納學校業務,代價為零。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有關移交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移交事項構成 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移交事項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通知及 公告規定。 移交協議 (b) 受讓方(作為受讓方);及 (c) 該學校。 經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受讓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移交資產 根據移交協議,轉讓方同意移交而受讓方同意接納學校業務。 於2024年6月30日,轉讓方學校業務應佔的未經審核負債淨額約為人民幣16,879,000元。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年3月3日(交易時段後),轉讓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