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通股份(600692) - 亚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织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 7-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