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N(01730) - 拟自愿撤销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的上市地位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LHN LIMITED 於建議除牌後,股東可選擇(i)持有股份(於最後買賣日期後將不再於香港聯交所買賣);或(ii)待股份存託於CDP及辦妥 必要手續並符合適用法律後,持有於新交所上市及買賣的股份。 建議除牌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批准後方可作實。本公司將向股東寄發有關建議除牌的通函,當中載有於建議除牌後 將現時於香港聯交所買賣的股份存託於CDP以於新交所買賣的必要安排具體詳情、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以及股東於股 東特別大會上投票所須採取的行動詳情。 投資者務請注意,建議除牌須待(其中包括)本公告所載條件(包括取得香港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及股東批准)達成後方 可作實。該等條件不可獲豁免。因此,建議除牌可能生效亦可能不會生效。投資者在買賣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概無股東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批准建議除牌及其他相關事宜放棄投票。 緒言 本集團從事四大主要業務板塊,包括空間優化業務、物業開發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