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沣生物(06922)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康灃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1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健全康灃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或「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激勵機制等薪酬體系,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 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 市規則》」)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設立董事會(「董事會」)薪酬委 員會(「薪酬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工作細則」)。 第二條 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董事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 研究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進行考核並 提出建議;研究和審查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 和方案。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 指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由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 負責人、董事會秘書以及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本細則所稱薪酬是指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從本公司獲取 的包括基本工資、考核工資、股權、期權及股份獎勵(如有)等形式 的各種報酬(「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