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医药(01011) - 有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之澄清公告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責, 對其準 確性 或完整 性亦不 發表 任何聲 明,並 明確 表示概 不就因 本公 告全 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11) 有關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之 澄清公告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所刊發的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的公告(「公 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的詞彙與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該公告「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一)舉行董事會會議」一段中,英文版本的 「星期一」由於翻譯過程中的書寫錯誤,誤列為「星期四」。該公告中文版本及英文版 本的其他內容無任何變動。 承董事會命 中 國 泰 淩 醫 藥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吳鐵 主席 香港,2025 年3 月20 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吳鐵先生及吳靜美女士;非執行董事為錢唯博士及 錢 余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余梓山先生、趙玉彪博士及吳銘軍先生。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