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数科技集团(01159) - 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59)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 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 此,本公司委任配售代理(作為本公司的獨家代理)盡最大努力於配售事項 的先決條件獲達成後,按每股配售股份0.355港元的價格配售最多19,700,000 股配售股份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 1 配售事項 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交易時段後),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其主 要條款概述如下: 每股配售股份0.355港元的配售價較:(i)於配售協議日期聯交所所報收市價 每股股份0.435港元折讓約18.39%;及(ii)緊接配售協議日期前最後五個交易 日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股份約0.443港元折讓約19.86%。 假設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則最高數目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