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02423) - 经修订及重述的提名委员会章程
(貝殼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於2025年6月23日通過並立即生效) 貝殼控股有限公司之經修訂及重述的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章程 本章程(「章程」)有英文及繁體中文版本可供查閱。倘本章程英文及繁體中文版本 之間出現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I. 委員會的宗旨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會」)的宗旨是為甄選董事會及其 委員會的候選人推薦標準,確定並向董事會推薦其認為符合條件、願意並可 擔任本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委員會成員的個人;就董事會組成、程序和委員會 向董事會提供建議;推薦董事擔任董事會委員會成員;定期審查董事會規模 並向董事會推薦任何適當的變動;及就董事獨立性的確定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II. 委員會的組成 委員會應由由董事會不時決定的兩名或兩名以上董事組成,至少一名董事應 為不同性別。委員會過半數成員必須為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經不時修訂)不時規定的獨立性要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的每 一位成員在委員會任職均應滿足紐約證券交易所(「紐交所」)(只要本公司股 份或美國存託股份(「美國存託股份」在該交易所上市)、香港聯交所(只要本 公司股份或美國存託股份在該交易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