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 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均自公 1 司现任董事中产生,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非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 任,并由其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四至第六 条规定决定新的人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薪酬委 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