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 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前述二者以下合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 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 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