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钻石(30107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称"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 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对总经理提名的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 2 名以上的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