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600011) - 华能国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HZD-4-DB-3-2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的有关规 定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 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责,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1 HZD-4-DB-3-202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