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000796) -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规范运 作,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或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出 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及其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 权等各项权利。 第六条 股东出席股东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