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000796) -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或总经理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 代行总经理职责;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1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可以连续聘任。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应当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即生效。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到期离 任或被公司解聘导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