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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门半导体(02878)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878)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成員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1 1. 提名委員會由最少三名董事組成,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不時委任及大部分 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至少一名成員須為不同性別人士。 2. 董事會須指定提名委員會三名成員的其中一人為提名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主席 須為董事局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3. 公司秘書或其代名人須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 4. 提名委員會每年須召開會議至少一次;若因工作需要,委員會應召開額外會議。 5. 提名委員會主席亦可自行決定召開額外會議。 6. 兩名提名委員會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 7. 提名委員會會議的議事程序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26條所規管。 職責、權力及職能 2 8. 提名委員會須 – (a) 制定並定期檢討提名政策供董事會考慮,並執行經董事會批准的提名政策; 及 (b) 在不影響上述一般性的情況下: (i)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經驗及服 務任期方面),並按本公司的企業策略向董事會提出任何改動建議; (ii) 物色候選人並向董事會提名,供董事會委任或向股東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