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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特科技(832110)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7月29日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于 2025年7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平台公告《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称"《股东会通知公告》")。《股东会通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 致: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为此,本所律师查 阅了有关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资料,并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7 月 29 日召 开的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股东会议案和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