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太龙药业(6002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TALOPHTALOPH(SH:600222)2025-07-30 10:4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 款所列重大事件。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 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