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 - 内部审计制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 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 合行业及经营特点,由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客观地对内部控制与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以及经营效率效果进行监 督、审查和评价,旨在完善治理、防范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 促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 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接受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