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体系具备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有利于提升被激励对象对公司的凝聚力,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 1 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