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0028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 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 门备案。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对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