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主要通过行使表决权以及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 的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