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非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7 月修订)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深圳市智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 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应当由该子公司经办部门向公司 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内 部决策程序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