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0013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制定)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