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0021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 都具有约束力。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09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4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19 年 6 月 5 日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2024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2025 年 7 月 30 日经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