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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全(00285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 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 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第一时间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登记,并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深交所登记后应当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司 未能按照既定日期披露的,应当在既定披露日期上午九点前向深交所报告。公 司应当保证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与深交所登记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