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通光转债”的核查意见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通光转债" 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或"公司")2019 年度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不行使"通光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11 月 8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1 2020 年 5 月 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通光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7.98 元/股。 2、根据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实施了 2019 年年 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