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新能源(01250) - 职权范围 - 提名委员会
本職權範圍以中文編寫。倘若其內容與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250)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已議決於董事會轄下成立一個提名委員會 (「委員會」)。 2. 目標 委員會的主要工作目標是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並就任何擬作出的變動向董 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向董事會負責。 3. 成員 (「本公司」)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1. 組織 1 3.1 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由董事會委任及罷免,且至少包括一名不 同性別的董事。其間如有委員會委員(「委員」)不再擔任董事職務,彼將自 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董事會委任新的委員,補足委員會人數。 3.2 委員會過半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3.3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且必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 4. 秘書 除委員會另外委任外,委員會秘書由本公司秘書擔任。 5. 權責 委員會權責如下: 2 5.1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組成及成員多元化(包括性別、年齡、 文化及教育背景、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技能 表,並就任何為配合本公司的公司策略而擬對董事會作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