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新农(002548)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新农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 楼,邮编:518048 23/F, China Travel Service Tower, 4011 Shennan Avenue,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83025555;传真(Fax.):0755-83025068,83025058 网址(Website):http//www.huashang.cn.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 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 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 见如下: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