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波龙(3013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 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江波 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 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平地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