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 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 第四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责任追究、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公司或其他企业同样适用本制度。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