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深圳 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