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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 他相关规定中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