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30130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可持续发 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委托其他委员出席,视为未履行职责, 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有关决议。董事 会秘书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