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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30130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他关联方提供资金;因交易事项形成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期限内予以解决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 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