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