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300949) -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是指 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明确内部 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 究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被审计对象,系公司各内部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监察部(以下简称"内部审计 部"),对公司公司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