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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3009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L&A GROUPL&A GROUP(SZ:300949)2025-07-31 11:16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按要求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 后续培训。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个人 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 1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