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3009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证券部为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